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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充分运用村民自治推进农村工作
2011-07-22 18:02:12 字号:

  村民自治是农民当家作主的民主实践。随着农村综合配套改革的不断深入,农村现行体制、社会管理、工作方式发生了重大转变,基层组织和基层干部的工作职权、工作手段明显弱化,农村经济发展、基础建设、社会管理等工作面临新的形势和难题。破解这些矛盾和难题的方式方法较多,但我认为最重要、最长远、最可靠的方式就是遵循基层民主政治进程不可逆转的规律,高度重视并大力健全基层群众自治机制,通过村民自治方式推进农村工作。目前,村民自治的政治条件和社会条件日渐成熟,特别是今年乡镇实行零收费和落实村干部“四保”机制之后,农民实现完全意义上的自治没有了政策上的障碍,一方面,乡镇党委可以放开手脚抓,另一方面,群众自己可以放开手脚干。为此,我们要着力加快基层群众自治进程,完善民主管理制度,积极通过广大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来化解农村复杂矛盾,促进农村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是要运用村民自治推进农村经济发展。发展经济是农民参与村民自治的根本所在。乡镇党委政府要切实转变对农村的管理方式,在经济发展上尊重村民自主权,引导农民立足资源优势和市场行情发展特色农业,要坚持科技兴农战略,引导调整农业结构,支持农民发经济合作组织,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农民参与市场经济的深度、广度。要适时开展职业教育,举办各种新技术培训班,为农民尽可能的提供信息、技术、销售等方面的服务,让农民遵循市场规律和需要从事经济活动,以此促进农村经济快速健康发展。要坚持村中大事群众定。比如针对“一事一议”筹资标准低、公益事业建设难的现状,最好的办法就是引导群众采取自愿互利的原则投资投劳兴办公益事业,切实解决好资金不足与公益事业建设的矛盾,既可避免形成新的负债,又不错失发展机遇。

  二是要运用村民自治推进各项任务完成。目前,农民的民主程度和自由程度越来越高,乡村组织对农民的约束管理难度加大,有些村民对上级的工作任务采取逃避态度。为此,我们要坚持日常事务群众管的办法,让群众自己的事情由自己去办,自己的幸福自己来决定。要切实引导村级组织制订好村规民约,利用村规民约加强对村民的约束管理,实行有奖有罚,相互监督,相互制约,促使防洪抗灾、计划生育等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三是要运用村民自治解决农村突出问题。要坚持做到通过村民会议决定重大事项,村民代表会议研究日常工作。税费改革后,村级事务面临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如村级管理费用严重不足、村级负债无法偿还、农民土地纠纷日益突出等等。解决这些矛盾最有效的途径就是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集中群众意见和智慧,民主讨论和决定这些具体问题。如2005年,梅田湖镇扇子拐、仁义等村通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采取重新丈量耕地、村级收回“袖子田”并发包转租的方式,三年内削减村级债务60多万元,使村级负债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

  四是要运用村民自治推进乡风文明建设。要建立健全村民自治章程,引导农民广泛开展星级文明户评选、文明村组评选、“改陋习、树新风”等群众性文明创建活动,逐步改变农村封建迷信、打牌赌博、人情风盛行等陈规陋习,倡导农村科学文明的社会新风。比如,可以每年按照村民推荐、村民代表会议决定的程序,组织评选“文明家庭”等活动,并召开村民大会予以表彰,增强群众文明守法意识,净化村风民风。

  五是要运用村民自治维护农村和谐稳定。要通过村民自治巩固农村基层治安防线,发展壮大村级群防群治队伍,依靠群众力量打击整治农村各种刑事犯罪、宗族恶势力和非法邪教活动。梅田湖镇湘北村组织20余名青年村民成立了“义务治安巡逻队”, 建立了边界治安联防体系,严厉打击偷盗等非法行为和门徒会等非法组织,维护了一方平安,得到了市县政法部门的高度肯定。要坚持村务公开,杜绝半公开或假公开,甚至不公开的现象。要把民主议事作为推进村民自治的一个基本手段,常年坚持开好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遇事不搞少数人说了算,不搞间接民主代替直接民主。这样,充分赢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有效融洽党群干群关系,从根本上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来源:

作者:刘云峰

编辑:卜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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