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容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建设学雷锋志愿服务岗的通知
全县各部门单位、城关镇各社区:
根据省市志愿服务工作处统一部署和《华容县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任务分工》(华创指办[2014]6号)文件的要求,县文明办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建设150个以上学雷锋志愿服务岗。
1、建设地点:按照贴近群众的原则,将学雷锋志愿服务岗设在社区、学校、医院、车站、旅游景点、城市交通枢纽等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
2、数量要求:根据我县实际情况,文明办研究决定,各学雷锋志愿服务站建设数量如下:城关镇各社区共建设 75个(5×15),全县窗口单位建设75个(按机关文化建设的要求界别窗口单位)
3、建设要求:根据省、市文明办、省市志工办的要求制定统一标识,标识在湖南志愿服务网上下载(www.hnvs.cn),学雷锋志愿服务岗要固定式张(悬)挂统一标识,要有制度上墙,要有常备的便民伞、医药箱、老花镜、针线包等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的设施设备,要常态化开展活动,并做好活动记录。
华容县文明办
2014年6月16日
来源:
编辑:卜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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