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所有职工,你的这笔专属经费有望增加了!
近日,国务院提高一般企业的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限额,鼓励企业增加职工教育经费投入。职工教育经费有多少?哪些人能够使用?一起来学习了解!

国务院再推减税政策,鼓励企业增加技能培训投入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4月25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今年1月1日起,将一般企业的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限额与高新技术企业的限额统一,从2.5%提高至8%。
吉林省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张依群表示,将一般企业的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限额与高新技术企业的限额统一,扩大了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限额优惠政策的覆盖面,实现了不同企业之间的职工接受教育和技能培训权利的公平。
职工教育经费的普惠性得到了更好的保障,必然会带来全社会企业职工整体素质的整体提升,也必然会推动企业生产能力和产品质量、技术含量的全面提高。
至少60%的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用于一线职工
职工教育经费是指企业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提取用于职工教育事业的一项费用,是企业为职工学习先进技术和提高文化水平而支付的费用。
国务院2014年发布《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提出,企业要依法履行职工教育培训和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的责任,其中用于一线职工教育培训的比例不低于60%。
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可用于哪些支出?
2006年,由财政部、全国总工会等部门共同制定的《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规定,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列支范围包括:
1.上岗和转岗培训;
2.各类岗位适应性培训;
3.岗位培训、职业技术等级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
4.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5.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6.企业组织的职工外送培训的经费支出;
7.职工参加的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认证等经费支出;
8.购置教学设备与设施;
9.职工岗位自学成才奖励费用;
10.职工教育培训管理费用;
11.有关职工教育的其他开支。
谁来看管好这笔钱?
根据《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担负监督企业提取和使用职工教育培训经费职责的有企业工会、职代会、企业审计,各级劳动保障、审计部门等。
该《意见》还规定,企业应将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的提取与使用情况列为厂务公开的内容,向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报告,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公开,接受职工代表的质询和全体职工的监督。
来源:新湖南
编辑:卜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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