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是对市州绩效评估进行改革的第一年。日前,湖南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全省市州重点工作绩效评估改革情况。
按照省委部署要求,省委改革办会同省人社厅等单位深入调查研究,学习借鉴省内外经验做法,形成改革方案稿,在多次征求、充分吸收各方面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反复修改完善,报经省委常委会集体审议通过后,5月25日以省委办公厅名义正式下发《湖南省市州重点工作绩效评估改革方案》。
最新方案中,市州重点工作绩效到底“谁来评”“怎么评”“评什么”“评估结果怎么用”?我们一起来看~~~
评估谁?
按照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将评估对象分成两类:
第一类:长沙市、衡阳市、株洲市、湘潭市、岳阳市、常德市、郴州市
第二类:邵阳市、张家界市、益阳市、永州市、怀化市、娄底市、湘西自治州
谁来评?
组织领导上,进一步加强党对绩效评估工作的领导。
领导机构方面,成立由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杜家毫任主任,省委副书记、省长许达哲任第一副主任,省委副书记乌兰任常务副主任,相关省委常委任副主任的绩效评估委员会。
归口协调方面,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人社厅负责总体协调,由省委办公厅牵头;具体日常工作协调,由省委督查室会同省政府督查室、省绩效办承担,实现“督考合一”,增强绩效评估的权威性、统筹性和执行力。
评什么?
评估内容上,主要根据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四要点一报告”(即省委常委会工作要点、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工作要点、省委党建工作要点、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和省政府工作报告)精神指标。其中一级指标四个,二级指标17个。
一、高质量发展:
1、地区生产总值
2、财政收入
3、产业投资
4、研发投入
5、技术创新
6、城市居民收入
二、 “三大攻坚战”:
7、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8、精准脱贫
9、污染防治
三、党的建设:
10、基层组织、领导班子建设和人才工作
11、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12、全面从严治党
13、统一战线
14、党管武装(军民融合)
15、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16、信访维稳
四、 社会稳定和安全生产:
17、安全生产(含防汛、森林防火)
怎么评?
在评估权重上,注重处理好“三对关系”。一是突出重点,处理好点与面的关系。二是突出质量,处理好质与量的关系。三是突出源头,处理好源与流的关系。
在评估分制上,由原来的千分制改为百分制。今后对市州的绩效评估主要突出重点工作,二级指标由原来的40项减至17项,计分办法也随之改为百分制。过去参与绩效评估工作的部门较多,都有相应的赋分权,采用千分制比较科学;改革后参与绩效评估的部门大幅减少,赋分也相应地大幅减少,采用百分制更加精确、直观。
在评估方式上,实现“三个精简”“三个坚持”。 精简了专项评估,改革前,对市州有10余个专项考核,改革后只保留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基层党建、安全生产5个专项考核。精简了集中评估,原则上以日常评估为主,每季度进行一次通报,不搞年底扎堆评估,切实减轻基层迎检负担。精简了主观评估,改革后,不再进行民意调查、相互打分、省直部门对市州打分等主观评价。坚持结果导向,评估分数直接来源于数据统计和重大失误反向扣分,开会、发文、工作保障等日常工作举措不再列为计分指标。坚持“智慧评估”。依托全省电子政务云平台,优化绩效评估信息平台,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实现评估结果自动生成,尽量减少人为因素。坚持全程管理,从目标制定、督促改进到评估结果,实行全过程管理。每季度评估后,对工作进度滞后或进展异常的,及时进行提醒、督办。
评估结果怎么用?
一是绩效改进。针对日常评估发现的问题,及时发出《绩效改进通知单》,督促“即知即改”。
二是绩效奖励。年度绩效评估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并与市州主要负责人年度考核、市州领导班子成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挂钩。
三是绩效问责。对被评为不合格等次的市州,省委、省政府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连续2年被评为不合格等次的,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连续3年被评为不合格等次的,提请省委调整其主要负责人的工作岗位。
来源:红星云
编辑:卜布
本文链接:https://huarong-wap.rednet.cn/content/2018/06/12/41361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