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政办函〔2018〕7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按照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民政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8]60号)文件要求,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做好2019年度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根据省人民政府要求,各乡镇(社区、村场)城乡居民参保率必须达到96%以上;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贫困残疾人等困难人员参保率必须达100%。
二、参保对象
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覆盖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具体包括: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在校学生、在统筹地区取得居住证的常住人口。
三、缴费标准
城乡居民按年度一次性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2019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统一为220元/人。
四、缴费时间
2019年度参保缴费期原则上为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结合参保率可适当延长至2019年2月28日。
五、参保方式
按属地管理原则,参保对象原则上要求到户口所在地或常居住地参保,以户为单位整体参保,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对户籍地以外统筹地区已经参加了职工医保或城乡居民医保的,提供参保缴费凭证后不以户为单位重复参保。
六、资助政策
对特困人员(农村五保、城镇“三无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由县民政部门全额资助;对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农村居民个人缴费部分由县民政给予50%的补贴,不足部分由县财政给予补贴;1-2级重度残疾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个缴部分由残联全额资助;3-4级残疾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个缴部分由残联给予50%补贴;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由县财政给予50%的补贴;城乡居民低保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由县民政给予20元的定额资助。多重身份属性的贫困人员,不重复享受资助参保政策,按其最高资助标准补贴。
七、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要成立主要负责人为组长,人社、民政、财政、教育等相关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小组,建立主要负责人牵头、分管负责人具体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2.加强政策宣传。各乡镇及县直有关单位要通过召开参保缴费工作的专题会和利用广播、专栏、标语等方式宣传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要利用典型事例和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让群众积极参保,社区、村场干部要通过电话、微信、短信、告知书等渠道把医保政策告之外出务工群众,让广大群众熟悉城乡居民医保惠民政策,进一步增强城乡居民的健康保险意识,提高城乡居民参保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3.加强部门职责。县人社局要加强组织指导,做好业务培训,完善信息平台,优化服务流程,确保参保居民及时享受便捷的医保服务;县税务局要做好配合衔接,在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管职责划转之前,县人社部门要牵好头,税务局要积极参与,共同做好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工作,确保按时足额征收,巩固参保覆盖面;县民政局、残联、扶贫办要精准提供资助参保贫困人口名单,及时足额将资助参保款项拨付到位;县教体局要协调县域内中小学校(包括民办学校)积极配合做好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督促在校学生到户籍地、常居地参保缴费,
4.加强督查落实。要严格加强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基本信息采集基础性工作管理,将参保城乡居民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身份属性等参保信息完整、及时、准确录入参保信息系统,确保基础信息录入准确率100%,对因错登、漏登、瞒报等造成城乡居民不能享受其医疗保险待遇的,依法依规追求相关责任人责任。要严格票据和资金管理,医保基金要做到日清月结,及时将参保资金归集到基金专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截留、挪用医保基金,确保基金安全。县政府将进一步加大工作督查力度,对工作措施不力,责任不明,参保缴费进度明显缓慢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对进展迅速,按时完成任务的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并通过以奖代投形式予以适当奖补。
附件:华容县2019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参保缴费任务表
华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0月17日
附件: | |||
华容县2019年度城乡居民参保缴费任务表 | |||
单 位 | 应参保人数(人) | 目标任务数(人) | 备 注 |
注滋口镇 | 66505 | 63845 | |
禹山镇 | 46470 | 44611 | |
治河渡镇 | 28785 | 27634 | |
梅田湖镇 | 38673 | 37126 | |
新 河 乡 | 38029 | 36508 | |
万 庾 镇 | 43657 | 41911 | |
团 洲 乡 | 25232 | 24223 | |
东 山 镇 | 81833 | 78560 | |
鲇鱼须镇 | 54836 | 52643 | |
章 华 镇 | 106317 | 102064 | |
三封寺镇 | 30021 | 28820 | |
插 旗 镇 | 28871 | 27716 | |
操 军 镇 | 45513 | 43692 | |
北景港镇 | 38716 | 37167 | |
田家湖生态新区 | 9400 | 9024 | |
合 计 | 682858 | 655544 | |
说明:应参保人数为2017年度年末人口统计数。 |
来源:
作者:张美勤
编辑:卜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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