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2月26日,岳阳市教育体育局出台了《关于做好2019年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岳教体通〔2019〕9号),就2019年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中考”)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考试安排
1考试科目
九年级: 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体育
八年级:生物、地理
2科目分值
语文、数学、英语各科满分120分,其它各科满分100分;道德与法治、历史、生物、地理四科为开卷考试,体育为过程性考试与现场测试相结合,其余五科为闭卷考试。物理和化学、道德与法治和历史、生物和地理合堂考试,独立成卷,分科计分。
3时间安排
体育考试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以现场统一测试和过程性考核相结合,5月25日前完成。
4考试命题
(1) 命题依据。义务教育学科课程标准、湖南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标准和岳阳市2019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说明。
(2) 命题方向。以立德树人为核心,注重基础性、实践性和全面性,促进学生核心素养的有效培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加强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依法治国理念、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创新能力的考查,着重考查学生独立思考和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3) 命题标准。坚持导向性、科学性、公平性,进一步加强对学科核心素养评价,基于核心素养所提出的品格、能力要求及课程领域所提供的知识内容,科学设计试卷结构和命题内容,贴近社会实际,贴近课程教学改革实际和学生生活实际,给学生创设更大的思考空间和展示个性才华的平台。把握试题难度,保持适当区分度。试题表述规范,设问明确,语言简洁,图形清楚,结构简约,题量适当,便于网上阅卷。
5考试报名
(1)在籍学生报名:全市所有八、九年级在籍学生必须参加中考。市教育体育局于4月20日前通过“岳阳市基础教育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基教平台”)统一下发考生名单。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于4月30日前会同初中学校严格审查学生报名资格,完成考生信息的审核汇总,上报相关考籍认定汇总表。凡参加过往届中考的复学学生,一律不得再参加本次考试,参加高中录取时以往年相关科目的中考成绩为依据。
(2)外省、市学生报名:外省、外市应届初中毕业生,随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或实际居住地)迁入我市或因父母工作调动迁入我市的,可申请到我市参加中考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报名办法:4月20日前,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凭户口本、居住证明及原就读学校所在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和中考生物地理成绩证明,到现住址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所属的初中学校提交书面申请,由相关学校审核材料、接收报名后,通过“基教平台”上报考生信息,学校上级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无外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中考生物地理成绩证明的学生,可向接收学校申请参加我市本年度生物和地理中考。
(3)报名信息审核:各初中学校须通过“基教平台”打印“报考考生信息表”,组织学生本人对考籍各项关键信息确认并签字,同时将中考考籍相关表格(九年级外地转入需补考生物地理学生名册、九年级外地转入学生生地成绩认定名册、中考考籍遗留问题学生名册、听障学生免试听力申请表及汇总表等)加盖单位公章,于4月30日前寄送上报市教育体育局基教科。考生报名信息一经上报审核不可修改。
6考试收费
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发布全省教育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湘价教〔2013〕9号)》规定执行。
二、考查安排
1考查科目
(1)必测科目:信息技术,音乐,美术,理化生实验操作。
必测科目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
(2)选测科目:英语口语,汉语口语,汉字书写,研究性学习,劳动技术(学生任选两项)。
2考查时间
5月30日前完成。
3结果呈现
考查成绩以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四个等级呈现。
三、综合素质评价
继续执行《湖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湘教发〔2017〕9号)中提出的实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考核制度,形成学校、家长与社会多方参与的评价机制。
1评价内容
以课程标准和《中小学生守则》为依据,重点对学生的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等五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学校应建立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做好学生成长记录,真实反映学生成长状况。
2评价方式
综合素质评价依县市区属地管理,分校实施。学校以学生在校三年的日常表现为依据,依照写实记录、整理遴选、公示审核、形成档案的程序,按照评价内容中五个维度所包含的评价要素和关键表现组织开展自评、互评和综合评价,客观记录学生成长过程中的突出表现,真实反映学生的发展状况,最终确定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
3结果呈现
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结果以等级加评语的形式呈现。各项评价分为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四个等级,综合性评语应对学生的综合素质予以整体描述,体现学生的成长,突出特长和潜能。综合素质评价结果通过“基教平台”逐级上报至市教育体育局。
四、结果运用
1初中毕业标准
初中生毕业标准坚持“三合格”原则,即全市统一考试十科平均成绩合格,考查各科成绩合格,综合素质评价合格。符合毕业标准的,由学校组织填报初中毕业生基本信息,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核发初中毕业证书。初中毕业生考试考查成绩不合格者可申请参加由学校组织的补考,补考成绩不能作为高中录取的依据。补考达到毕业标准的,可颁发初中毕业证书,未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初中结业证书。
2招生录取依据
普通高中招生(含音、体、美特长生招生)必须以学生学业水平十科考试成绩作为高中录取的主要依据,并将考查科目成绩和综合素质评定结果作为重要依据。各县市区不得录取未达到初中毕业标准的学生,不得只依据部分文化考试科目成绩或将文化成绩进行折算后录取新生。各县市区可结合实际,将考查科目成绩折算成适当分值纳入高中录取。
五、其他事项
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和省教育厅相关要求,我市将制定《岳阳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改革方案》(试行),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初中生开始全面实施新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
岳阳市2019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时间安排表
来源:岳阳教育体育
编辑:单铃铃
本文链接:https://huarong-wap.rednet.cn/content/2019/03/12/52088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