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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容这家公司专“吃”秸秆
2020-10-28 12:38:46 字号:

华容这家公司专“吃”秸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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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容融媒体中心讯(记者 胡文静)位于华容县新河乡的湖南农福来生物质科技有限公司专“吃”秸秆,促进资源有效利用,减少污染排放。

近日,记者在田间看到,由湖南农福来生物质科技有限公司新引进的秸秆打捆机在田间忙个不停,自动旋转、压缩、捆绑。只见打捆机开过的地方,原来在地面上的秸秆不见了,秸秆打捆机“吐出”一捆捆断面整齐、弧度均匀的方形草梱。随后,工人们将一个个方形草梱装车,运往生产车间变废为宝,加工成新能源材料。

湖南农福来生物质科技有限公司 饶传伟

我公司新引进的秸秆打捆机效率比较高,一天可回收秸秆150亩左右,打捆后马上拉到我公司回收处理,加工成新能源材料。

湖南农福来生物质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专“吃”棉秆、油菜秆和谷壳等的企业。公司回收的秸秆经过处理后,加工成新能源材料。今年公司引进秸秆打捆机后,预计可以回收6万吨秸秆,既方便了农民对秸秆的处理,又减少了“焚烧”带来的环境污染。


链接:今年9月20日,华容县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全面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垃圾的通告》,通告对禁烧区域、禁烧物品、禁烧责任、相关要求和责任追究进行了明确。

一、禁烧区域

全县范围内全面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垃圾行为。

二、禁烧物品

秸秆是指水稻、玉米、油菜、棉花等农作物在收获籽实后的剩余物质;垃圾包括生活垃圾、医疗垃圾、建筑垃圾、工业固体废弃物、杂草、树枝、落叶以及其他可燃烧产生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等。

三、禁烧责任

县城区范围内由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牵头负责;县城区范围以外,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华容分局、县公安局等相关部门协同负责,各乡镇按属地管理原则负责落实。

四、相关要求

1、各乡镇人民政府(田家湖生态新区)、村(居)委会是各自辖区范围内禁烧责任主体,要做好劝导、教育、巡查、监管、配合部门执法等工作;要建立干部分片包干制度,对重点时段、重点地域、重点部位进行重点巡查、重点监控;要实行不间断巡查检查,及时发现火点并采取有效措施制止露天焚烧秸秆、垃圾的行为。

2、各乡镇、村(居)要坚持疏堵结合,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大力推广秸秆直接还田、粉碎还田、过腹还田、秸秆离田等技术,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效率。

3、广大干部群众要积极参与监督和举报露天焚烧秸秆、垃圾的环境违法行为,县农业农村局投诉举报电话:0730-4235075。

五、责任追究

凡违反本通告,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垃圾的,由各乡镇综合执法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对当事人责令改正,并可以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对不听劝阻,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处警告或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审:张 萍

二审:单铃铃

三审:孙艳妮

监制:刘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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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华容手机台

作者:胡文静

编辑:张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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