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岳阳市消防救援支队向社会公布,全市各级消防救援机构受理施工动火作业违法违规线索举报电话,并对举报线索查证属实的给予举报人500元奖励。
施工动火作业是指电焊、气焊、切割作业及使用喷灯、打磨、砂轮、电钻等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赤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常见违法违规施工动火作业情形有:
1.进行电焊、气焊、切割作业的人员未持有“焊接与热切割”特种作业证;
2.进行施工动火作业前未按照单位的用火管理制度办理审批手续;
3.进行施工动火作业过程中未落实现场监护人;
4.进行施工动火作业现场未配置消防器材;
5.进行施工动火作业时,未将施工区域和使用区域进行防火分隔,未清除动火区域的易燃、可燃物;
6.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期间进行动火施工;
7.在高层民用建筑内进行施工动火作业未进行公告;
8.高层公共建筑内的商场在营业期间动火施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规定: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三项规定: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爆破、吊装、动火、临时用电以及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作业,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三条第二项规定: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1.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
2.过失引起火灾的;
3.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二项规定: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作业人员或者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安全教育培训或者经考核不合格即从事相关工作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处以罚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拨打本地施工动火作业违法违规线索举报电话。
一审:何英婷
二审:王丽梅
三审:刘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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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华容手机台
作者:胡静
编辑:何英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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